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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骅港引航站对外服务承诺


  1.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引航申请受理率达到100%。凡按照引航申请程序申请引航的船舶,2小时内要受理,不能受理要说明原因。
  2. 坚持“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根据各港区船舶动态时间先后为序制定引航计划,并将此计划通过网络平台对外公开,接受相关单位监督。
  3. 在通航环境和船舶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引航兑现率达到100%。如有因通航条件限制、船舶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力影响动态兑现的情况发生,要及时向相关的单位予以解释。
  4. 严格按照沧州海事局《关于拖轮使用的指导意见》来使用拖轮。
  5. 引航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用语规范,举止端庄,文明引航。
  6. 引航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尊重船长,主动接受船方的监督,确保引航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7. 加强行风建设,严格遵守《引航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引航员职业纪律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滥用职权,不吃拿卡要。
  8.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收费标准收费,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和查询。
  9. 定期走访服务对象,征询意见,自觉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服务满意率达98%。
  10. 设立举报电话和监督信箱。举报电话:0317-5605511
     传真:0317-5605500   邮箱:hhgyh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