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骅港引航站岗位聘用条件
按照沧州市人社局的要求,我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进行首次聘用,特制定聘用条件如下:
一.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 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条件(由高到低排列):
1. 取得各等级专业技术证书的时间;
2. 进入引航站的时间;
3. 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为准);
4. 立功受奖情况(以国家、省、市、局、单位为序);
5. 参加工作的时间;
6. 学历。
三.管理岗位聘任条件(由高到低排列):
1. 进入引航站的时间;
2. 工作业绩(以近五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为准);
3. 立功受奖情况(以国家、省、市、局、单位为序);
4. 参加工作的时间;
5. 学历。
以后进行岗位聘用,参照此条件执行。
聘用条件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拟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8日七天时间,如有意见,可向办公室反馈,如无反馈意见即按此方案执行。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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