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骅港引航站领导议事、决策制度
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领导议事、决策制度,做到充分发扬民主,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 议事程序
1. 一般事项要召开站长办公会,主要研究引航站日常运作中出现的问题。
2. 大事项要召开站务会集体决策,主要任务有:研究制定引航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研究部署引航站的重要工作;研究审定基本建设等项目的方案;审议财务预决算;协调处理突发性紧急重大问题及事项;研究议定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其他需要站务会集体研究的事项。
3. 涉及全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讨论,充分征求广大职工的意见。
4. 按引航站权限重大事项和涉及重大开支和人事变动的事项要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二. 议事规则
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召开会议讨论决定问题,应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决定。如意见分歧较大,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作决定。会议应指定专人作记录,对出席人员、列席人员、缺席人员都应做记录。汇报内容及讨论中的发言要做准确记录,会议主持人的结论性意见作为“决定”予以记录,应明确“同意”、“不同意”或作其他处置。
三. 相关规定
1. 安排会议活动一律从严掌握,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2. 站务会,全体会议要提前拟定议题,相关部门负责人或全体职工参加。
3. 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并记录,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由站长签发,分送与会人员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
4. 提交全体会议,站务会,站长办公会讨论的文件会后要妥善保管。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讨论记录等文件材料要及时归档,未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调阅。
5. 对会议研究尚需保密的事项,与会人员不得对外泄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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