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港码头引航方案
河港码头引航方案
(适用于载重吨6.5万吨以上超限船舶)
根据码头靠泊能力和沧州海事局协调会精神,对“ ”轮进出港口制定如下引航方案:
1、指派一名适任引航员携带DGPS登轮引航。
2、进出港应在气象条件良好的情况下进行,能见度大于1海里,空船靠泊风力小于10.8米/秒,重载出口风力小于13.8米/秒,浪高小于1.5米。
3、进出港时船方应保证船舶处于适航状态,安排了头、备妥双锚、守听VHF06频道。
4、港方应保证船舶靠离泊前泊位清爽,岸吊及装载机械避开船头和驾驶台位置。安排足够的系、解缆人员提前就位。
5、空载进港要求船方保持适当的吃水和吃水差,未经海事局和引航站同意,不得提前排放压舱水。
6、重载进出港应根据潮水情况确定进出港时机,保证船舶航道航行富裕水深不小于最大吃水的15%。
7、如遭遇险情,立即按照黄骅港引航站《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黄骅港引航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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